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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 第9條

為確保集水區森林保護、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育、土地使用管制與環境及 水質保護事項之辦理,適用地區內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依相關法規 規定之權責事項及前條所定各期實施計畫內容,擬定管理計畫確實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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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