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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8條

依本條例規定服警察役之役男,於執行職務時,得使用必要之警械;其使用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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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