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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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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法 第76條
第 八 章 附則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會計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會計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會計師業務,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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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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