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 › 第6條

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 第6條

報告書應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之批次予以分類,並逐年彙集建立書面檔案或可讀取之電子檔,並應保存七年。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