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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 第28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第28條
第 四 章 財務報告與揭露
外國人股東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時,系統經營者應揭露其個別及合計持有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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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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