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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6條

終端設備應由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或系統經營者申請型式認證或符合性聲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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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