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 第8條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驗證機構及其驗證人員不得從事輔導廠商或改變終端設備技術特性之相關工作。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