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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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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 第33條
第 五 章 森林保護
森林外緣得設森林保護區,由主管機關劃定,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當地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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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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