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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二、重傷救助金:由本人具領。 三、安遷救助金:由受災戶戶長或現住人具領。 因故意致自身或他人受災死亡、失蹤、重傷或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該人不得具領災害救助金;已具領者,應予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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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標準所稱森林火災,指火災發生於國、公、私有林地者。第3條中華民國國民於國內受災,適用本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第4條災害救助種類如下:一、人員死亡、失蹤、重傷救助。二、安遷救助。第5條災害救助對象如下:一、死亡救助:(一)因災致死者。(二)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第6條災害救助以現金方式給付,其核發基準如下: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二、失蹤救助:…第8條災害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所需經費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第9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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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