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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 第4條

檢定機構執行性狀檢定或追蹤檢定時應善盡保密及防止品種外流之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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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