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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戴安全帽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5條

省 (市) 及縣 (市) 政府應督導所屬於召開村里民大會或其他各種集會時 ,宣導其村里民騎乘機器腳踏車,均應戴安全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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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