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機關辦理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 第27條

機關辦理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27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專案管理成果之 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 責任。 前項權利,機關得視需要取得部分或全部權利或取得授權。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機關辦理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