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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沒收物及追徵財產之發還或給付執行辦法 第10條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依本法第四百七十三條第三項受託執行變價、分配及給付時,相關執行程序準用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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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