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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 第3條
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條例
第二條
所稱其他有關治安單位,為法務部調查局及憲兵司令部派駐 直轄市﹑縣 (市) 之治安單位。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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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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