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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植物及其產品,係指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三條規定之植物、植物產品、有害生物、栽培介質。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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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