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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三年六釐英金庚款公債條例 第4條

本公債年息定為六釐,自發行之日起算,每年於一月一日及七月一日各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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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