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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 第59條

民航局為應公共利益之需要,得報請交通部核准後,通知民用航空運輸業調整或增闢指定航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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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