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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4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應經前處理至符合土壤處理標準,始得採行土壤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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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