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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第5條

司法官學員每期員額定為九十名,但必要時得增減之。 前項學員及其員額之增減應提經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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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