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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第五條第一項實地稽核應由本部資訊處為之,本部保護司應為必要之協助。 前項稽核,由本部資訊處會同保護司組成三人至七人小組進行。 前項稽核小組成員應由具備稽核所需之技術面或業務管理面相關知識人員擔任。 稽核小組成員為非公務人員者,本部資訊處應以書面與其約定利益衝突之迴避及執行稽核之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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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所稱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指財團法人臺灣…第3條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至第十一…第4條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依本部指定之期日及方式,提出或修正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資通安全維護…第5條本部得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前項稽核…第6條前條第一項實地稽核未併同本部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之年度業務評鑑或業務檢查辦理時,本部應依前條…第8條本部辦理第五條第一項實地稽核,應將稽核計畫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受稽核者。受稽核者如因業務因素…第9條本部辦理第五條第一項實地稽核,得要求受稽核者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協力或提供…第10條本部應於辦理實地稽核作業完成後一個月內,將稽核結果報告交付受稽核者。前項稽核結果報告之內容,…第11條受稽核者經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依本法施行…第12條本辦法所定資通安全實地稽核事務,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第13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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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