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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務規程 第6條

法制及行政救濟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制度之研擬。 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相關法規之制(訂)定及修正之研擬。 三、各機關適用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相關法規之諮商及解釋。 四、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移送書與相關文書格式之研擬及改進。 五、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法律問題之研究。 六、本署對外簽訂各項契約所需法律協助。 七、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聲明異議之決定。 八、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聲明異議決定之訴願、行政訴訟相關事項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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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第3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第4條本署設下列組、室:一、綜合規劃組。二、法制及行政救濟組。三、案件審議組。四、秘書室。五、人事…第5條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先期作業、中長程個案計…第7條案件審議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之復核。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第8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第9條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第10條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第11條會計室掌理本署歲計及會計事項。第12條統計室掌理本署統計事項。第13條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4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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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