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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7條

檢察官曾任公務年資之採計提敘俸級,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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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