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律扶助法 › 第6條

法律扶助法 第6條

基金會之基金為新臺幣一百億元,除鼓勵民間捐助外,由主管機關逐年編列預算捐助。 創立基金新臺幣五億元,由主管機關於第一個年度編足預算捐助。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法律扶助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