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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捕獲條例 第48條

破壞封鎖之船舶及其貨物,沒收之。但貨物所有人確證不知其有破壞企圖時,得發還其貨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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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