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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環境監測及監測站設置辦法 第6條

海域環境水質、生物與港區水質、底泥採樣、樣品保存及檢驗分析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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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