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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華僑團體輔導辦法 第13條

獎勵分左列各款: 一、頒給匾額。 二、頒給獎狀。 三、頒給獎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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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