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 第7條

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第7條

第 二 章 船舶排洩有害物質之限制 › 第 一 節 一般限制
船舶裝載對海上環境有害之化學物或其他大量物質或濃縮物,不得排洩入 海。
AI 白話解釋

「一般限制」的其他條文

第6條船舶不得違反本規則之規定,排洩有害物質入海。但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為維護船舶之安…第8條依本規則之規定,船舶所排洩物質為油、有毒液體物質、污水或垃圾等二種以上物質相互混合時,應採其…第9條在商港區域附近水城及沿岸設置用於海床、礦床資源之開發、探勘及開採之固定或可移式鑽探設備及其他…
← 第6條看 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