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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第8條

依本規則之規定,船舶所排洩物質為油、有毒液體物質、污水或垃圾等二 種以上物質相互混合時,應採其較嚴限制排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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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