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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為辦理本法第四條海洋保護區之整合規劃及執行,中央主管機關得邀集專家學者或有關機關,定期召開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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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