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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8條

解說教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區域內公園解說系統與環境教育之規劃設計、執行及監督。 二、本區域內公園解說與環境教育之推廣及研究。 三、本區域內公園研習中心與展示館之設立、人員訓練及管理。 四、本區域內公園解說與環境教育資料之蒐集、編製、貯存及展示。 五、本區域內解說教育視聽媒體之設計及製作。 六、本區域內自然與人文資源保育宣導活動之策劃、執行及遊客解說服務。 七、本區域內保育宣導計畫之研訂及執行。 八、未來海洋型國家公園籌設之解說教育及生態旅遊業務規劃。 九、其他有關解說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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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