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洋污染防治法 › 第37條

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37條

海洋污染損害之賠償請求權人,得直接向責任保險人請求賠償或就擔保求償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6條看 海洋污染防治法 全文第3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