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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海運快遞業者,指經營承攬及遞送海運貨物快遞業務之營利事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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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