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第49條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49條

夫妻財產制應適用外國法,而夫妻就其在中華民國之財產與善意第三人為法律行為者,關於其夫妻財產制對該善意第三人之效力,依中華民國法律。
AI 白話解釋
← 第48條看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全文第5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