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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第55條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55條
第 六 章 親屬
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子女之本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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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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