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液化石油氣汽車製造廠改裝廠設置標準
› 第8條
液化石油氣汽車製造廠改裝廠設置標準 第8條
液化石油氣汽車改裝廠除具備前條所列之設備外,另應具備左列設備: 一、非溝槽式頂車機。 二、引擎轉速表。 三、點火正時燈。 四、空氣壓縮機。 五、輪胎氣壓表。 六、各種量具。 七、前燈試驗器。 八、汽化器一次室壓力計。 九、導管切斷器、擴孔器。 十、一般修車手工具。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液化石油氣汽車製造廠改裝廠設置標準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