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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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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老舊機車:指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含)前出廠之燃油機車。二、…第3條本辦法獎勵對象:一、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二、獨資、合…第4條依本辦法申請獎勵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一、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第5條依本辦法申請獎勵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第6條申請獎勵者,應檢具下列文件,自行或委託車輛製造廠或銷售商,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以網路方…第7條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經審查不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應即通知申請獎勵者補正,補正次數以一次…第8條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獎勵每輛電動機車新臺幣一千元。以電匯方式撥…第9條申請獎勵者檢具之文件有虛偽不實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獎勵,並追繳已領之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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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