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漁會法 › 第21條

漁會法 第21條

漁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以其所屬基層漁會會員為限;上級漁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不限於下級漁會出席之代表。 漁會應於理、監事選舉前辦理候選人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參加競選。
AI 白話解釋
← 第20條看 漁會法 全文第2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