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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第11條

漁會辦理選任人員任期屆滿改選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第二十四條所定漁民小組選舉投票前完成總幹事遴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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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