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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78條

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備抵呆帳、累計折舊、各項債權及債務、各項攤銷、各項盤存均應按年分別整理記錄。 經濟事業及金融事業應每月計算損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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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