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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第8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八款所定保固之規定,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保固期。 二、保固期內瑕疵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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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