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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 第11條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第 一 章 總則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或醫療儀器,屬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須使用放射性物質者,應符合游離輻射防護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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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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