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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第8條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之遴用,應經各學校、幼稚園之甄審委 員會公開甄選,並依程序進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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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