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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產製廠商每次出廠特種貨物之數量,應分類按出廠時序批次詳為登載,並逐次累計,以備查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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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