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 第16條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於生產事業選定同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二項第二款關 於折舊之獎勵者,不適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