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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法 第53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獸醫師或獸醫佐登記證書,適用本法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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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