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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5條

國軍各單位對所屬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應組織清理委員會,妥慎清理。除不堪變價之物品外,應列冊送交遺產管理人管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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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