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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 第38條

環境保護技術員之訓練方式及課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 (構) 辦理,所需費用由辦理機 關 (構) 核實收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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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