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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5條

檢測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其許可證涉及違規之檢測項目者,自處分書送達之日起,不得再執行該檢測項目之檢測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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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