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動輔導辦法
› 第9條
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動輔導辦法 第9條
為審議
第六條
之申請,主管機關得設置審議委員會,聘請相關機關代表、 學者及專家組成。 前項審議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審議產業化推動計畫之內容:含計畫執行方式、計畫可行性、計畫經 費、計畫期程及計畫之預期成果。 二、審核產業化推動計畫之重大變更案。 三、研議產業化推動計畫審查之細部規定。 四、其他依本辦法應經審議委員會審議之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8條
看 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動輔導辦法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