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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不適用於國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及依法所監督之法人所進行或委託進行之發射活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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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